广东省增材制造研究与应用协会是基于会员自身的学科、专业和兴趣而成立的科学共同体,
是国家创新体系中不可替代的重要组成部分,
是动员和联系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和促进我省增材制造(以下简称“3D打印”)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。
为进一步团结热爱3D打印事业的各界人士,激发社会创造活力,
根据《广东省增材制造研究与应用协会章程》第三章的规章,制定本办法。
第一条 会员条件: 本会会员由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。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,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 1.拥护本会章程。 2.热爱3D打印事业,有加入本会的意愿。 3.在本行业或相关行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,并具备以下条件: (一)单位会员条件: 1.致力于3D打印技术研发、材料、装备、设计、制造、服务、应用的企事业单位、科研院校等机构; 2.支持3D打印事业发展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单位; 3.其他社会团体,对本会建设和发展有较大贡献者,或境内、外知名人士,可授予名誉会员、荣誉会长和顾问称号。 (二)个人会员条件: 1.在3D打印行业及相关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的专家、学者和管理者; 2.从事3D打印及相关行业的广大科技工作者、创新人才、技术人才; 3.热心3D打印事业,关心和支持协会工作的社会人士。 第二条 会员入会程序: (一)个人会员入会程序: 1.提出申请,填写《个人会员申请表》; 2.呈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; 3.经协会审议批准。 (二)单位会员入会程序: 1.提出申请,填写《单位会员申请表》; 2.呈交营业执照或国家授权部门批准成立的有关证件的复印件; 3.经协会审议批准。 协会秘书处受理会员入会申请,负责提交常务理事会或会长办公会审批, 对批准入会的个人会员,颁发会员证; 对批准入会的单位会员颁发会员牌匾及会员证书。 第三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: (一)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 (二)参加本会的活动权; (三)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; (四)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权; (五)查阅本会章程、会员名册、会议记录、会议决议、财务审计报告等知情权; (六)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 外籍会员和港澳台会员不享有本协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。 第四条 会员履行以下义务: (一)遵守本会的章程; (二)执行本会的决议; (三)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,接受本会的协调与监督; (四)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; (五)积极参加本会开展的学术研究、科技创新、科普宣传、培训、技术咨询和对外交流等活动; (六)向本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; (七)按规定交纳会费。 第五条 会费交纳标准: 会费是保证协会开展工作的重要基础,为保证本会工作顺利有效进行, 本会各新老单位会员应积极缴纳会费,以保证本会工作的正常运作与发展,与本会共同促进我省3D打印事业的发展。 (一)个人会员:每年不少于100元。 (二)单位会员:会长单位每年交纳会费10000元/年; 副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6000元/年; 常务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3000元/年; 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2000元/年; 监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2000元/年; 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000元/年; 会员交纳的会费、赞助和捐赠经费,由协会秘书处专项管理,受协会常务理事会监督使用, 作为协会开展活动和为会员服务的经费,定期向全省会员代表大会公布。 第六条 会费交纳的时间: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的会费均在每年第一季度一次交清。 特殊情况和新发展的会员,可批准入会之时交纳。 第七条 本《办法》由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,于2018年3月8日开始执行。 第八条 申请入会联系方式: 联系人:文华君 电话:13632382001 地址: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662号金融城绿地中心2411号 广东省增材制造研究与应用协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八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