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二部门关于印发《增材制造产业发展行动计划(2017-2020年)》的通知
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公安部
财政部 商务部 文化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
国资委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 知识产权局
关于印发《增材制造产业发展行动计划(2017-2020年)》的通知
工信部联装[2017]311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、发展改革、教育、公安、财政、商务、文化、卫生计生、国资、海关、质检、知识产权主管部门:
为贯彻落实《中国制造2025》,推进我国增材制造产业快速可持续发展,加快培育制造业发展新动能,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发展改革委、教育部、公安部、财政部、商务部、文化部、卫生计生委、海关总署、质检总局、知识产权局联合制定了《增材制造产业发展行动计划(2017-2020年)》。现印发你们,请结合实际组织实施。
附件:增材制造产业发展行动计划(2017-2020年)
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公安部
财政部 商务部 文化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
国资委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 知识产权局
2017年11月30日